如何閱讀小說之一

 

小說的定義

現代文學中,「小說(fiction)」一詞,迄無嚴格定義。牛津英文辭典對「fiction」的定義是:"A fictitious prose narrative or tale of considerable length (now usually one long enough to fill one or more volumes), in which characters and actions representative of the real life of past or present times are portrayed in a plot of more or less complexity" 由此我們可以歸納出小說定義的三個要點:

(一)小說是虛構的故事。

(二)小說具有相當的長度。

(三)小說中的人物和事蹟所描述的人生,是以某種複雜程度的情節建構而成的。 

 

小說的特質

(一)有好意識(主題),主題有啟示性或教育性

(二)有曲折動人的故事

(三)有人物刻畫

(四)有佳妙的描寫技巧

(五)有完整的結構

 

小說的分類

(一)短篇小說

1、寫人生之一部分,使用象徵以概括主題,具戲劇化特性

2、適度使用三一律

3、萬字左右

(二)長篇小說

1、表現整體人生錯綜複雜關係

2、結構嚴密,重視全局呼應

3、六萬字以上

(三)中篇小說

1、手法結構如長篇,人與事較長篇簡

2、三萬至四萬字之間

 

小說的要素

(一)主題

1、主題是小說的中心思想,也就是作者所要表達的理念。是故事的意義;是作者對題材的某種評論。

2、主題可以重複出現,以加深讀者的印象。   

3、主題可以透過情節的敘述、人物的刻劃等技巧加以凸顯。也可以有第二主題(副主題)。

(二)故事、情節

故事:故事是小說的基本面,是一些按時間順序排列的事件的敘述。

情節:也是事件的敘述,但重點在因果關係(causality)。在情節中時間順序仍然保有,但重要性已不及因果關係。

例如:

「國王死了,然後王后也死了」,是故事。

「國王死了,王后也傷心而死」,則是情節。

對王后之死這件事,如果我們問:「然後呢?」這是故事。如果我們問:「為什麼?」就是情節。 

(三)人物

1、扁平人物(flat character):

在十七世紀叫性格人物(humorous),現在有時被稱為「類型人物(types)」或「漫畫人物(caricatures)」。他們依循一個單純的單念或性質而被創造出來。如:值得信賴的老家僕、貧窮卻誠實的女工等,通常只在非寫實的作品中作為主要角色。真正的扁平人物可以用一句話描述殆盡,例如《塊肉餘生記》中米考伯太太說:「我永遠不會捨棄米考伯先生。」她說她不會捨棄米考伯先生,她作到了,她就是為此而生的一個扁平人物。扁平人物的好處之一,在於易於辨認。只要他一出現,就立刻為讀者的感情之眼所察覺。第二種好處在於他們易為讀者所記憶。他們一成不變的留在讀者心目中,因為他們的性格固定,不為環境所動,而各種不同的環境,更顯出他們性格的固定。一本複雜的小說,常常需要扁平人物與圓形人物出入其間,以收互相襯托的效果。

2、圓形人物(round character):

人物所展現出的理念和性質若超過一種因素,其弧線即趨向圓形。其特色是能使讀者驚奇,具有複雜的人性特質,而人物的複雜性,更能產生小說作品的逼真性。他往往是寫實作品中的主角。一個圓形人物必能在令人信服的方式下給人以新奇之感,如果他無法給人新奇感,他就是扁平人物。如果他無法令人信服,他只是偽裝的圓形人物。圓形人物絕不刻板枯燥,他在字裡行間流露出活潑的生命。小說家可以單獨利用他;但大部份將他與扁平人物合用,以收相輔相成之效。他並且使人物與作品的其他面水乳交融,成為一和諧的整體。   

(四)背景:指故事情節發生的時間、地點。

 

小說的對話(含獨白)

對話可以交代情節,可以刻劃人物,也可以表現主題,功用極大。小說如果沒有對話,簡直就不能稱為小說。獨白其實也可以說是說話者與自我心靈的交談,因此仍算是小說的對話。

 

小說的結構

小說的結構,猶如建築物的結構一般,如果結構不良,小說便不完整。小說的結構,主要由情節的敘述表現出來。如果情節敘述首尾完整,人物來去,交代清楚,則其結構便稱完整;否則即有問題。又,每部小說皆有一內在時鐘,其情節皆順此時鐘之運轉進行,時鐘「計時」錯亂,情節便成荒謬,結構當然也就不完整了。

 

 

資料來源:

E.M. Forster 著,李文彬譯  小說面面觀  台北  志文出版社  20021

楊昌年著  現代小說  台北  三民書局  民國八十六年五月